辽宁股权交易中心风险提示 各市场参与人: 辽宁股权交易市场是辽宁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是为全省非上市公司提供股权挂牌、发行、转让、登记托管、交易结算、财务顾问等综合性金融服务的平台。辽宁股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辽宁股权交易市场的唯一合法运营机构。 辽宁股权交易市场是私募性股权市场,参与市场业务的多为中小微企业,投资风险较大,需要投资者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专业性的判断。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辽宁股权交易市场秩序,指导投资者正确认识辽宁股权交易市场的投资机会,防止出现误导性投资,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本中心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不等于“上市” “上市”是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过程。 “挂牌”是指经沪、深证券交易所之外的其他股票交易场所批准,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股权在该交易场所挂牌,接受交易的过程。 “挂牌”不等同于“上市”,投资者购买挂牌公司的股权亦不等同于购买“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挂牌”与“上市”之间,在准入门槛、审批机构、规范监管程度、投资者群体、交易规则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 企业挂牌后,更多的是通过价格发现、引入风险投资、私募增资、银行借款等方式增强挂牌公司的融资能力,同时通过规范运作、适度的信息披露、市场自律监管等,可以促进挂牌公司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培育企业尽快达到上市公司的要求。 二、标准板、成长板和展示板是三个错位发展和服务的板块 本中心根据服务不同,为企业打造了标准板、成长板、展示板三个不同的板块。三个板块的主要区别如下: 三、不同市场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不同资本市场对投资者的准入要求是不同的,尤其作为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新三板和四板,对投资者的要求很高,具体见下表:
四、风险提示 任何投资都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企业经营风险、违约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风险、技术风险、交易风险、违法违规风险和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等,相关风险可能导致投资本金部分甚至全部损失。 本中心不对挂牌公司、发行人、转让方及发行和转让项目进行担保或背书,亦不对投资者的投资收益进行任何承诺和保证,一切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本人自行承担。 本中心不对挂牌公司备案发行或转让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实质审核。请投资者务必对认购的产品及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专业分析,充分了解该项目的金额、用途、期限、对投资者收益保障等风险控制措施。 本中心谨此再次提醒市场参与各方充分理解上述风险提示信息,敬请关注风险、理性投资,务必牢记“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